关于贵阳地铁1号线广告媒体资源 经营情况的严正声明
发布日期:2019-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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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近期有个别广告企业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关于贵阳地铁广告媒体招商的不实信息,借机招揽客户,并存在谋取非法利益的可能,此类不实信息已严重影响我司企业声誉并对我司相关广告业务的正常经营造成了严重干扰。对此,我司严正声明:
一、截至本声明发布之日,我司仅通过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平台公开竞价招租了贵阳轨道交通1号线平面广告媒体资源经营权,中标人为:广西南宁民乐广告有限公司,并与该公司签订了《贵阳轨道交通1号线平面广告媒体资源经营权使用合同》。除此以外,我公司未与任何企业和个人签订任何形式的广告媒体经营协议。
二、我司正告个别企业尽快删除不实信息,立即停止一切侵犯我公司广告媒体资源经营权的行为,并对已发布的不实信息在公开媒体上进行说明,消除不良影响,切实保障我司的企业声誉及权益。
三、我司已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相关不实信息进行取证,并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措施的权利。
特此声明!
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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