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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辉历程之十一——新中国的建立

发布日期:2021-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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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9年6月30日,毛泽东发表《论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文章,阐明了中国共产党在建立新中国问题上的主张。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召开,会议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决定国都定于北平,并改名为北京;采用公元纪年;在国歌未正式制定前,以义勇军进行曲为国歌;国旗为五星红旗;会议选举毛泽东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 10月1日,开国大典在天安门广场隆重举行,毛泽东庄严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标志着中国结束了几千年的剥削阶级的统治,中国人民从此站立起来了,并以崭新的姿态屹立于世界名族之林。